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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参加重庆市第八届“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3-11-16

学工函〔2023〕70号

关于组织参加重庆市第八届“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的通知

各学院: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青少年宪法宣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按照《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第八届全国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重庆市决赛实施方案的通知》(渝教策函〔2023〕9号)要求,决定组织学生参加市、校级“学宪法 讲宪法”相关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3年9月至12月

二、参与对象

全体在校学生

三、组织单位

(一)主办:党政办公室、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

(二)承办:冶金与材料工程学院

四、活动内容

(一)组织参加网络法治知识学习测评

1.活动时间:2023年10月25日前

2.活动方式:各学院组织学生登陆普法网“宪法活动”专栏(https://static.qspfw.moe.gov.cn/xf2023/index.html)学习“宪法卫士”网上法治知识学习和测评(登录操作方式等见附件1)。活动参测率将作为市级比赛优秀组织奖主要依据,同时纳入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及高校法治工作测评等内容,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此项活动,指定负责人,保证学生及时了解并参与此次活动。根据要求,各学院组织学生的参评率不低于学生人数的95%。

(二)举办法治素养竞赛校园选拔赛

1.活动时间:2023年9月

2.活动方式:各学院在9月15日前,以宪法知识为主要内容,结合“四史”知识、诚实守信、规则意识、文明素养、劳动教育、公共卫生、防诈反诈、环境保护、未成年人保护、交通消防安全、食品安全、应急管理、防范校园欺凌、禁毒和预防网络沉迷等内容组织开展学院选拔赛,推荐1—2名学生参加学校决赛(法治素养竞赛比赛规则见附件2)。

(三)举办“学宪法 讲宪法”演讲比赛

1.活动时间:2023年9月

2.活动方式:演讲比赛分为线上、线上两种渠道,线上渠道为网络风采展示,前期已完成选手选拔及视频录制报送。线下渠道请各学院结合实际,在9月15日前推荐1-2名学生参加学校“学宪法 讲宪法”演讲比赛。要求推荐出的学生政治理想坚定,道德品质优良,演讲能力突出,且应具备一定的写作能力(演讲比赛选题范围及具体要求详见附件3)。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做好宣传教育。各学院要充分认识到法治教育的重要意义,教育引导学生知法守法。要在学生中做好宣传教育,广泛动员学生参加活动,尤其是“宪法卫士”网上法治知识学习和测评活动,各学院学生参与率不低于95%,力争实现全覆盖,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二)积极稳妥筹备,精心组织策划。各学院要提前做好筹备,结合大学生日常思政教育有序推进各项活动,通过采取学生易于接受的方式做好推广,要在各环节做好总结提炼,展示优秀成果、选树先进典型,积极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不断提升我校学生法治文化意识和水平。

(三)按时推选报送,严格审核把关。各学院要严格按照要求报送材料和推荐人选。9月15日前,将本单位的报名表(附件4和附件5)以压缩包的形式(命名为学院全称)发送至邮箱shi942421727@qq.com。工作联系人:鲁昊,联系电话:13340283324。

特此通知

附件1:网络法治知识学习测评登录操作指南

2:法治素养竞赛比赛规则

3:“学宪法 讲宪法”演讲比赛要求

4:法治素养竞赛报名表

5:“学宪法 讲宪法”演讲比赛报名表

党政办公室 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

2023年9月12日

附件1:


网络法治知识学习测评登录操作指南

一、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登录操作指南

登录网址:https://static.qspfw.moe.gov.cn/xf2023/index.html

账号:

G+身份证号(石油学院、冶金学院、建工学院、法贸学院、外国语学院)

身份证号(机械学院、电气学院、化工学院、安工学院、工商学院、数理学院、智能学院、人文学院)

登录初始密码:身份证后六位

二、宪法卫士活动指南


三、学生手机登录操作说明

(一)学生手机扫描以下二维码

(二)

选择普法网账号登录

1.登录账号:G+身份证号(石油学院、冶金学院、建工学院、法贸学院、外国语学院)身份证号(机械学院、电气学院、化工学院、安工学院、工商学院、数理学院、智能学院、人文学院)

2.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后六位。

(三)学生登陆成功后学习内容如下







附件2:

法治素养竞赛比赛规则

一、计分规则:

第一轮答题得分排名前6的选手进入决赛。最终成绩=第一轮得分×50%+第二轮得分×50%

二、比赛形式:

(一)第一轮:采用纸质闭卷答题方式进行,共35道题,限时15分钟内完成,满分100分。题型为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成绩排名前六的选手进入第二轮。

(二)第二轮:采取现场口述抢答的形式进行,题型为填空和多段式题,每位选手需举牌进行抢答,每道题有10秒答题时间,时间到未作答或回答错误的不得分,每道题最多可进行三次抢答,若第一位选手回答错误,将进行第二次抢答,若已有三位选手抢答且三人皆回答错误,将直接公布答案进入下一道题。多段式题题目将分四段给出与答案相关的四个条件,每阶段均可抢答。两轮分数折算后为最终分数。

附件3:

“学宪法 讲宪法”演讲比赛要求

一、比赛形式:

(一)第一轮:采用现场主题演讲方式进行,选手围绕主题准备演讲内容,演讲时长4—5分钟,第一轮成绩排名前六的选手进入第二轮。

(二)第二轮:采取现场命题演讲形式进行,题目将于比赛前公布。选手围绕命题内容自拟演讲题目。选手上场后,抽取演讲题目并有1分钟的准备时间,演讲时长3—5分钟。第二轮分数为最终得分。

二、选题范围:

(一)党的二十大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决策部署。包括: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扎实推进依法行政;严格公正司法;加快建设法治社会。

(二)习近平法治思想。包括: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坚持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坚持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坚持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坚持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

(三)宪法与国家。包括: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宪法的性质、地位与作用;宪法与中国式现代化;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保障人民当家作主;坚定文化自信自强,铸就社会主义文化新辉煌;增进民生福祉,提高人民生活品质;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国旗、国歌、国徽与首都;《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坚持“一国两制”,推进祖国统一;促进世界和平与发展,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

(四)宪法与社会。包括: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民族平等和民族团结;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环境保护;推广普通话;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等。

(五)宪法与个人。包括: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公民的基本权利与义务;人格尊严;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劳动的权利与义务;公民的文化活动自由;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维护祖国安全、荣誉和利益;遵纪守法;赡养与抚养等。

(六)相关法律。包括:民法典制定与实施的意义,民法典的基本原则与基本要求,完善权利保护和救济,人格权,树立优良家风等;教育法、义务教育法等对未成年人受教育权的保护;未成年人保护法对未成年人的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司法保护等;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防范学生欺凌、网络诈骗、人身侵害等。

三、演讲要求:选手在演讲过程中应独立完成演讲,不可使用PPT、音乐、视频等多媒体素材,也不可使用需要他人辅助的道具(包括需要他人搬运上台的器材,残疾选手本人使用的轮椅等器械除外)。使用普通话,语言文明,站立式脱稿演讲(身体原因无法站立完成演讲的除外)。选手开始讲话时开始计时,演讲时先报题目。决赛演讲内容不得含有姓名、学校等信息,应严格遵守比赛时间。

四、评审重点:评委主要从演讲内容、语言表达、仪容仪表和整体效果等方面对学生进行打分。演讲内容与切题性占60%分值,语言表达占20%分值,仪容仪表和整体效果占20%分值。对不符合时间要求、未报题目的(决赛可不报题目),分别从平均分中扣除0.5分,未脱稿演讲扣10分。演讲内容被举报后组委会认定为抄袭的,直接取消比赛资格,合理引用案例或知识性内容除外。所有评委打分的平均分扣除应扣分数为选手最终得分,平均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出现并列情况可能影响获奖等次时以总分判定(不含扣分),总分并列时就高确定等次。

附件4:

法治素养竞赛报名表

序号

姓名

性别

学号

学院

专业年级

联系电话


















































附件5:

“学宪法 讲宪法”演讲比赛报名表

序号

姓名

性别

学号

学院

专业年级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