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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年校级优秀本科生毕业生、 优秀研究生毕业生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5-03-14

各学院:

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聚焦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选树先进典型、凝聚榜样力量,激励学生挺膺担当、奋楫争先。根据《重庆科技大学普通本科学生荣誉称号授予办法》(重科大发〔2024122号)《重庆科技大学研究生荣誉称号授予办法》(重科大发〔2024123号),经研究,决定开展2025年校级优秀本科生毕业生、优秀研究生毕业生评选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在籍在读2025应届普通本科毕业生、研究生毕业生。

二、评选条件

(一)优秀本科生毕业生

1. 理想信念坚定,追求思想进步,模范遵守校规,操行考评成绩优良

2. 热爱所学专业,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学习勤奋努力,学习成绩优良

3. 积极锻炼身体,身心状况良好。

4. 注重全面发展,在校期间获得校级及以上奖学金或荣誉称号。

(二)优秀研究生毕业生

1.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2.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

3. 学习成绩优异,具有创新精神,诚实守信,德优品正,身心健康。

4. 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良,课程无重修。推选为校级优秀研究生毕业生的,后期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水平应较高

5. 科研能力强,刻苦钻研,具有较强的实际工作能力。

6 全面发展,在校期间有科研成果(学术论文、专著、专利等)、科研成果奖励、科技竞赛类获奖、科研项目累计不少于3

7.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能参加评选:

1考试作弊、学术不端行为或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校规校纪的行为。其中,凡有学术不端行为者,在学期间均不得参加评选

2无故拖欠学费、住宿费或寝室水电费

3)无故不参加学校、学院或研究生会组织的各种集体活动

4)延长培养年限或课程有重修者

三、评选推荐名额

优秀本科生毕业生评选比例不超过学院应届普通本科毕业生总人数的10%(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1)。优秀研究生毕业生评选比例不超过学院应届研究生毕业生总人数的20%(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2

评选流程

(一)个人申请(3月18日前)。符合评选条件的毕业生向所在班级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二)班级评议(3月22日前)。各班级组织评审小组,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进行核实,经班级评议,形成初评结果,并进行班级公示。通过初评的毕业生在完成系统材料申报后,由辅导员在奥蓝学生管理系统中对其申报内容进行审核。

(三)学院审批(3月27日前)。各学院在奥蓝学生管理系统中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后在学院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在系统中完成审批,并于327日前将学院评选名单汇总表(附件3)签字盖章后报送至厚德楼H102学工部思想教育科,同时将电子档发送至2023002@cqust.edu.cn

(四)学工部审批(42日前)。学工部在奥蓝学生管理系统中对各学院报送的名单及材料进行审查,并在全校公示审查合格名单。

(五)学校审批表彰(4月12日前)。学工部在公示无异议后,将名单报学校审批,由学校行文表彰,授予相应的荣誉称号

、工作要求

(一)提高站位认真组织此项工作纳入考核,各学院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和落实荣誉称号评选授予工作,严格按照时间进程,确保工作顺利完成

(二)严格过程,坚持原则在评审过程中,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评选防止评审工作中的不正之风,坚决杜绝弄虚作假行为

(三)加强宣传,榜样引领各学院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发挥其对校风学风的促进作用和对在校学生的榜样示范和教育带动作用

特此通知


附件:1.优秀本科生毕业生评选名额分配表

2.优秀研究生毕业生评选名额分配表

3.学院评选名单汇总表

4.奥蓝学生管理系统操作说明



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

2025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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