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配《大学生心理成长导引》课程任课教师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为做好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通识课程《大学生心理成长导引》任课教师选配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任课教师资格条件
思想政治品行好,作风正派,治学严谨,为人师表,教书育人效果好,身心健康,理性平和,履职尽责。
原则上应取得硕士以上学历学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证书。
任课教师具有一定的教学经验,掌握教学工作基本规范、服从教学管理、遵守教学纪律,课堂讲授受学生认可。
保证时间、精力投入,尊重学生心理发展规律,按照课程设计促进学生成长成才。
二、相关要求
曾担任《大学生心理成长导引》课程授课任务的教师,于2024年3月30日前发送《课程教师考查认定表》(见附件1)电子版至开课单位(邮箱2020076@cqust.edu.cn或47896908@qq.com),2024年4月8日前将纸质版提交至厚德楼H105办公室。
有意愿承担《大学生心理成长导引》课程授课任务的教师,于2024年3月22日前发送《任课教师资格审批表》(见附件2)电子版至开课单位(邮箱2020076@cqust.edu.cn或47896908@qq.com),并准备一段5-10分钟的授课内容试讲。试讲时间初步定于2024年3月28日,具体事宜另行通知。届时,开课单位组建考查小组对授课进行考评,给与审批意见。
三、其他事项
(一)本次选配结果作为《大学生心理成长导引》课程任课教师安排的重要依据,通过认定和审批的教师将纳入课程师资库。原则上均需承担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通识课程《大学生心理成长导引》的授课任务,若有特殊情况本学年无法排课的教师请备注说明,后续另作安排。
(二)未尽事宜,由开课单位学生处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负责解释。
附件:1.课程教师考查认定表
2.任课教师资格审批表
学生处
2024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