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工函〔2021〕26号
关于开展2021年重庆科技学院辅导员工作室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中宣部、教育部《关于加强和改进高校宣传思想工作队伍建设的意见》(教党〔2015〕31号)、《中共重庆市委教育工委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高校辅导员名师工作室申报工作的通知》(渝教工委函〔2017〕39号)等文件精神,学校制定了《重庆科技学院辅导员工作室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重科院〔2019〕391号),拟在2021年成立5个辅导员工作室。现将辅导员工作室申报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截止时间
2021年5月7日17:00
二、申报条件
(一)项目负责人条件
1.专职辅导员,包括学院学生工作负责人、学生管理办公室主任兼团总支书记。
2.从事辅导员(或学生工作)工作3年及以上。
3.具有一定学术研究能力、业务工作能力,团队组织能力,热爱学生工作且愿意长期从事辅导员工作。
4.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或副处级以上职务,或具有讲师职称并被评为或入围全国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或被评为重庆市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优秀辅导员和优秀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或获得高校辅导员职业能力大赛省部级二等奖以上奖励。
5.作风正派,办事公道,在学生教育、管理与服务中大胆探索,敢于创新,有独特的工作理念和工作模式,在师生和辅导员队伍中有较强的影响力。
(二)工作室团队成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综合素质高、工作能力强,善于科研创新并有志于长期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管理工作的一线辅导员。
2.辅导员工作室实行主持人负责制,设主持人1名,团队成员不超过6人,其中一线专职辅导员占比80%以上,须有副教授或副处级以上相关专业人员参与,并形成老中青合理搭配的梯队。主持人和团队成员原则上不能兼任其他工作室成员,鼓励跨学院组建。成员一般应具有共同的研究基础和相关联的研究方向,研究工作有良好的互补性,具有较好的发展潜力和协作精神。
三、申报类别
高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党团和班级建设、学业指导、日常事务管理、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网络思想政治教育、危机事件应对、职业规划与就业指导、辅导员队伍建设等。
四、申报流程
(一)个人申报
符合申报条件的专职辅导员均可申报。申报人将电子档发送至273240707@qq.com(邮件标题为“XX学院+负责人姓名+2021年辅导员工作室申报表”),纸质档(附件1)3份经学院审核同意后报厚德楼H108学生思想教育办公室。
(二)资格审核
学工部牵头相关部门按照申报条件对申报者进行资格审查。
(三)专家评审
学工部牵头组织专家对通过资格审查者进行评审。
(四)立项建设
对通过专家评审者,确定立项建设名单。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
请各学院高度重视辅导员工作室申报工作,将其作为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培养辅导员领军人物和业务骨干的重要抓手,遴选优秀辅导员,组织优秀团队进行申报,鼓励跨学院组建。
(二)突出特色
各入选团队要总结已有工作经验,明确工作室建设目标、实施计划、主要举措和预期成果,突出重点,凝炼特色,树立品牌。
(三)注重实效
要以学校学生工作实际为基础,针对新形势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面临的热点和难点问题进行专题研究,在全校范围内形成可推广的成果。
附件:1.重庆科技学院辅导员工作室申报表
学生工作部(学生处)
2021年4月22日
(联系人:周舒沁 联系电话:65022162)